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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营市胜利第一小学五年级六班 董彦超
这几天,我多次听到“荣辱观”这个说法。到底什么是“荣辱观”呢?我赶紧向爸爸请教,才知道原来是胡锦涛爷爷在看望“两会”代表时对社会主义公民的新要求。“荣”是指弘扬中华民族的美德,“辱”是指不遵守社会公德的行为。其根本就是如何学会做人,做一个对社会负责,对祖国人民有贡献的人。在我们身边,经常可以看见一些不遵守社会公德的人,他们难道不觉得耻辱吗?
有一天,走在放学的路上,我发现了一个垃圾桶,是绿色的,周围非常醒目地写着三个大字“垃圾桶”,上面还有一个盖子,我翻开盖子,里面的垃圾很少,而在垃圾桶旁边,却堆满了垃圾。一群苍蝇在垃圾旁飞来飞去,嗡嗡直叫,好像在说:“哼,你们居然这样不保护环境,要是我再看到有人把垃圾扔到地上,我就吸他的血。”这时,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提着一大袋垃圾走了过来,然后向垃圾桶扔去,却正好盖住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八个大字。顿时,这八个字被淹没了,那八个曾经醒目的字,今天就只能在垃圾堆里哭泣。我想:他们为什么这样呢?为什么不遵守社会公德呢?只有一步之遥,为什么不能走过去把垃圾扔进桶里呢?这样不注意保护环境,没有社会公德的人难道不觉得耻辱吗?如果我是警察或者是小区管理人员,一定要狠狠地批评他们,让他们改正错误。如果他们再犯错误我就罚他们钱,并曝光他们这种不良行为,应受到千夫所指。
还有一次,我和爸爸乘坐112路公共汽车去书店。上了车,车里很拥挤,颠簸得很厉害。我发现这辆汽车倒数第二排上写着:“爱心座位”。可坐在上面的是两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他们谈笑风生,洋洋得意,根本不在乎上面充满爱心的四个字,好像不认识似的。可他们旁边就站着一位孕妇,随着公共汽车来回晃动着,我真担心她承受不住,会倒下。而那两个年轻人一点让座的意思都没有,似乎他们天经地义应该坐在那儿。
像这样不遵守社会公德的人还有很多,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领会胡锦涛爷爷提出的“八荣八耻”精神实质,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弘扬中华美德,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的。保护环境、尊老爱幼,也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大家都能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社会不就更加和谐了吗?我真心希望同学们都能弘扬中华美德,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多给红领巾增光添彩,立志做一个合格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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