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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童拿起砍刀玩耍 切到两个脚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6:53   

  8岁的女孩东东,仰躺在兰溪一家医院的病床上,脸色苍白,右脚包着厚厚的纱布。

  东东的父母在兰溪老城北门菜市场做生意。5月20日那天,她和隔壁肉贩玩闹,东东抓起肉贩的砍刀,一不小心,砍刀从手上滑落,刀刃刚好落到了两个脚趾上。

  经过当晚6个多小时的手术,一个脚趾被接活了。

  这两天,随着伤口的愈合,她才渐渐恢复了生气。但母亲唐友琴丝毫不感到轻松,这个35岁的女人声音沙哑地说,她请了律师,打算起诉肉贩方某。

  两家人有四五年的交情

  唐友琴夫妇的摊位和方某的相邻。一家卖豆腐干,一家卖猪肉。四五年的交情,进进出出都打招呼。每次东东到爸妈的摊位上来,方某总要逗她玩。

  那天,东东在爸妈的摊位边拉着个氢气球玩。方某过来向东东要气球,东东不肯,方某一刀割断气球线,气球就飘到了天花板上。

  看着高高悬空的气球却够不着,东东哭了,推着方某要气球,方某不搭理。生了气的东东去抓旁边案头上砍肉的刀,刚抓起来,刀就一下滑落。

  事后,附近的肉贩们说,这砍刀重得很,加上油腻光滑,他们拿起来还小心翼翼,不要说一个八岁小女孩了。

  双方因为赔偿问题起了争执

  事情发生后,唐友琴夫妇觉得,“这是意外,也不能怪人家”,况且又是那么多年朋友。但让夫妇俩生气的是,出事以后,方某一次也没来医院看过,更不用提赔偿了。

  除去7000多元的手术费,东东在医院里每天医药费、住院费六七百元。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5月26日,唐友琴家里只剩下300元钱了。她到市场找到方某,希望对方能先出点钱救急。

  不过方某却回绝说“没钱”,他觉得这事就算自己有过错,也要等小孩医治好了,再来协商具体的赔偿问题。

  双方因为赔偿问题争执过两次,打110请警方帮忙调解,方某后来拿出了700元。不过,这次唐友琴已经决定请律师起诉方某。

  律师说,肉贩方某有过错责任

  “从法律上来说,这是一种过错责任,”兰溪市溪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庆根说,小女孩才八岁,还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而肉贩方某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两个人玩闹时,方某就有责任注意小孩安全。况且,玩的地方就在肉摊边上,有那么多切肉的刀具利器,很危险的。“所以方某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金华市婺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文理说:“家长监护不力,也有一定责任。不过,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玩耍,大人有责任保护小孩安全,出了这种事情,方某应负主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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