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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周,曾参字子舆,善养父志,每食,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父嗜羊枣,既没,参不忍食。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啮指以悟之,参忽心痛,负薪归。妻为母蒸梨,不熟,出之。过胜母,避其名,不入。学于孔子,而传《孝经》。
李文耕谓凡为父母,未有不望其子之成立。成立于功名者小,成立于道德者大。为子者欲学曾子之养志,必学曾子之志于道,悟彻一贯,三省其身,不然,虽多备酒肉,曲承欢笑,异于徒养口腹几何。
白话故事
周朝的曾参字子舆,平素对父母十分孝顺,事事顺应父母的心意。他给父母吃的每餐饭一定是有酒有肉的,连吃完后什么时候才能撤去饭桌,也一定先问过父母,又要问过父母吃剩下的饭菜送哪个,他才做。总之,他的一举一动都愿意顺着父母的心意。他的父亲爱吃羊角枣,父亲去世后,曾参竟终生不吃这个东西了。一次,他在山中砍柴,家中来了客人,母亲没钱备办待客的东西,无奈之下,就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头,希望曾参有所感应。曾参在山中果然忽觉心里像被小鹿撞了一下那样痛,他知道肯定是母亲遇到了难事,在召唤自己了,于是背着柴赶忙回了家。又一次,妻子为他母亲蒸梨吃,却把没有蒸熟的梨端了上来,曾参气得把妻子赶出了家门。又一次经过一处地方,这处地方名叫“胜母”,曾参觉得此名称对母亲有所不敬,便无论如何也不肯走进门里去了。后来曾参在孔子门下受学,孔子很赞赏他,特别传了他一部《孝经》。
李文耕说,凡做父母的,没有一个不指望自己的子女有所成就,但成就功名是小事,而成就道德品质才是大事。做子女的一定要学曾参,养父母首先要做到的,是真正顺着父母的心意,否则,即使对待父母有酒有肉,曲意承欢,也不过是徒养父母的口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