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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宋,余楚继妻陈氏,生子翼。三岁而楚死,陈氏尽以其产与前妻二子,谓翼曰:“彼无母,勿以此为争也。”翼年十五,使游学四方,氏穷窭,几无以自存。翼在外十五年,成进士归,迎母入官,氏闻前妻二子贫困,收养而存恤之。
吕坤曰:继母每私其所生,能均产业,足矣,况夫产尽让前子,既贫而又恤之,即亲母何加焉。
白话故事
宋朝时候,有一个人名叫余楚,前妻死后,续娶了一个妻子叫陈氏。陈氏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名余冀。余冀三岁的时候,余楚死了,陈氏便将家产全部让给了丈夫前妻所生的两个孩子,又对自己生的儿子余冀说:“你的二个哥哥没了母亲,很可怜,把家产都给他们,也是应该的,你以后不要和他们争夺。”余冀果然很听母亲的话。等到余冀十五岁时,陈氏又深明大义,让他到外游学攻读去,自己则在家过得孤独穷苦,几乎到了不能活下去的地步。这样一直过了十五年,余冀终于不负母亲的期望,中了进士当了官,回家来迎请母亲享福去,而此时的陈氏,看到她丈夫前妻所生的那两个孩子仍然贫困潦倒,便又把他们当自己亲生的儿子那样收留在身边照顾抚养了。
吕坤说:当继母的,往往是偏爱自己亲生的孩子,能均分产业、平等对待,已很难得,何况能做到将全部家产让给前妻所生的孩子,又何况在前妻孩子贫困时继续抚育照顾,即使就是亲生母亲,也难以做到这么仁至义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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