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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北京一小学生张某,在体育课上进行折返跑时摔倒,三颗牙摔折。张父认为学校的操场为水泥方砖铺成,增加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学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张某补牙费1900余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
张某获得赔偿的案件公布后,马上有网友跟帖:许多农村中小学体育课是不上的。估计,不上体育课的不单是农村中小学,上体育课的,活动的强度也未必能够达到要求。在类似案例的影响下,很多学校体育课的运动强度估计还会再次大幅度降低。在课间体育活动早已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下,课上体育活动也不能幸免了。
一般来说,体育活动时间和强度的增加,与伤害事故出现的严重程度和频率成正比。如果学校响应政府的号召,增加体育活动的强度和时间,就会出现更多的伤害事故,一旦出现事故,学校就很难免责,学校响应政府号召的最终结果很可能赔钱,不响应或者消极响应政府号召,也不会导致惩罚。因此,这类学生伤害事故的案例,可能激励学校减少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降低体育活动的强度,最终使得政府增强学生身体素质的种种措施无法发挥作用。
学校为受伤的学生埋单,那么,谁为中小学生体质下降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