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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开除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开除学生。”河北省教育厅昨日就做好2009年教育法制工作发出通知,重申义务教育阶段不但严禁开除学生,而且严禁教师诱导学生转学或退学等行为发生。

  “义务教育阶段不但严禁开除学生,而且严禁诱导学生转学、退学。”据了解,由于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学校开除学生,有个别学校打起“擦边球”,想方设法诱导学生转学、退学。省教育厅在昨日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表示,此种做法也属于违规。

  《通知》还特别强调,各学校要健全学生处分程序,学校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一定恰当处理,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保证学生处分的客观、公正。“对教育重大决策事项、干部选拔任用、教师职称评聘、基建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生收费、教职工福利等事项,都要通过机关网站、校园网、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栏、明白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增加教育工作的透明度。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学校要坚决纠正各种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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