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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设重点校班是硬性要求 有法律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3日 07:54  南方都市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2月28日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内容涉及众多社会热点,如高校去行政化、中小学取消重点班、教师待遇等,规划是否可行?昨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新华网、中国网也纷纷邀请知名学者进行探讨。

  高中要实行“绿色升学率”

  1993年颁布的《规划纲要》中就曾提出“发展基础教育必须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而这一现象至今仍屡禁不止。就连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也坦言“关于高考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非常复杂,特别是我国家目前巨大的就业压力导致升学压力”。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再次重申:“我国将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并提出高中多样化发展、特色发展。而郑富芝也清楚,“办人民满意的高中不考虑升学率肯定不行”,她同时强调:“我们并不是反对升学率,而是反对片面追求升学率”。下一步高中学校提升学率的时候将提“绿色升学率”,即升学率将作为一个结果,而非唯一目标,其出发点是使每一个学生全面的发展、有个性的发展。

  此次《纲要》也提出要探索“综合高中”的发展模式。何为“综合高中”?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昨日做客新华网时坦言,此词提出也经过了探索。因为目前存在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而二者并不融通。实际上高中阶段可能也有一部分孩子需要一种弹性相融,于是便提出探索“综合高中”。其方向是“希望在这个阶段能给高中阶段的孩子更多的选择,更有利于他找到适合自己的角度”。

  依法治教首先是政府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征求意见稿指出,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明确指出,要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而事实上,杜绝“重点学校和重点班”这一建议已提出多年,却迟迟无果。“今天有的重点校,不管你给不给他这种名字已经形成了”,北京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规划纲要第三战略课题组组长董奇认为,重点学校已深入人心,而现实中,有的重点校除了和普通学校一样的财政拨款以外,同时得到了部分额外的专项经费,使其经费来源渠道多于普通学校。如不加以禁止,此现象则会进一步扩大。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高洪指出,不得设置重点学校、重点班,是一个硬性要求,具有法律依据。因此,纲要和依法治教首先是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依照法律履行其相应责任。而从教育角度,则需依法督政,对于政府方面违反有关规定要进行督导检查,并给予一定的通告和采取相关措施。此过程当中或将进一步不断完善有关规定政策和采取的措施。

  教师工资向公务员看齐

  《纲要》提出“依法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水平”,事实上,此规定在教师法里就已提出。在韩进看来,近年随着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建立,随着对保障教师的各项政策的逐渐完善,尤其是过去这一两年绩效工资政策的实施,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已得到提高。是否能达到国家公务员水平?韩进认为,尽管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水平不同,但近年来在此方面的工作力度逐步加大,因此“个人感觉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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