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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厅:暑期禁校舍租借办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7日 08:17  新民网 

  福建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规定全省中小学校不得在暑假期间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同时,全省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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